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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法官,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解决了我们兄弟二人之间的问题,我现在终于可以放下多年的思想包袱,准备外出打工,开始正常生活”,10月23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夏集法庭联合辖区乡镇政府和“乡贤”在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宅基地纠纷案件,兄弟二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唐某甲(弟弟)与唐某乙(哥哥)系亲兄弟关系,因宅基纠纷,唐某甲一纸诉状将唐某乙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老宅基归其所有,并要求唐某乙返还老宅基及附属房产。收到诉状后,夏集法庭杨霞法官向唐某甲解释,宅基地确权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并不属于法院的民事受案范围,但是唐某甲坚持要求要立案。考虑到唐某甲情绪激动,该案系家庭矛盾、双方积怨较深,且了解到唐某甲除要求立案外,还曾多次到镇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为了把案件化解在诉前,杨法官除了第一时间联系唐某乙全面了解案情外,还联合镇政府信访部门并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乡贤”共同制定调解方案解决矛盾。
经杨法官、信访办工作人员及村委相关人员的详细分析研讨,弄清矛盾焦点后,杨法官从法律上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明确各自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信访办工作人员告知双方宅基地及新建房屋产权登记的办理进度情况;“乡贤”从亲情入手,通过疏通双方矛盾积怨,提升双方家庭关系的认同感。经过不懈努力,唐某甲与唐某乙终于就宅基地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兄弟二人握手言和。
解决矛盾是根,为民服务是本。邓州法院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多方联动,探索诉前调解纠纷化解机制,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供稿:刘洋卓 何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