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法官你好!我看到了你们发布的‘悬赏公告’,我有线索要提供,李某某、王某某明天会在太原某地出现,请你们前去执行……”
“喂,法官你好!我有线索向你们提供,我确定你们发布的‘悬赏公告’中的罗某某现在在四川某地活动……”
【资料图】
近日,吕梁市汾阳法院执行干警分别接到了两位群众对两起正在悬赏执行案件的举报电话,在核实线索真实性后,汾阳法院执行干警迅速拟定执行方案展开行动。
4月25日15点20分左右,在太原某修理店,经过7个小时的蹲守,汾阳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找到近十年未露面的李某某、王某某夫妻二人,并将二人拘传到案。
而这一切都像动作电影情节一样,让躲债十年的李某某、王某某始料未及。
场景一:侦察伏击,一举抓捕
原来,关于申请执行人梁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及其妻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早在诉讼之前被执行人夫妇就已“失联”,经汾阳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后于2020年7月9日缺席判决被告李某某、王某某归还原告梁某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支付利息。该判决书于2020年9月1日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梁某某于2021年1月1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执行干警多番查找,被执行人夫妇仍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法院采取了各种强制措施,均未找到被执行人。
据社区干部反映已近十年无被执行人的消息,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2023年3月6日,申请执行人梁某某申请发布悬赏寻找被执行人李某某夫妇,汾阳法院于3月23日发布悬赏二人公告。
4月25日上午8点20分,汾阳法院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有李某某和王某某线索,执行干警立即动身赶往太原,经过7个多小时“埋伏侦察”,终于等到露面的李某某、王某某二人,将二人拘传到案,并同步查实其收入等有履行能力的证据。
根据悬赏公告,群众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夫妇并将其带回拘留。汾阳法院于5月15日支付举报群众申请执行人梁某某缴纳的悬赏金2万元。现李某某、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同样的画面,今年3月,汾阳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后,凌晨6点出发,换乘4次交通工具,辗转1500公里,到达被执行人罗某某所在的四川省泸州某镇,在举报群众配合下,在罗某某经营的店里将其拘传到案。
场景二:兵贵神速,千里奔袭
申请执行人马某某与被执行人罗某某、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因在汾阳承揽工程于2014年陆续向申请执行人借款,后拖欠95万余元未还便躲回四川老家,并中断与汾阳的一切联系。
在诉讼阶段经汾阳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后汾阳法院于2019年11月19日缺席判决被告罗某某、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归还原告马某某借款本金95万余元及利息。该判决于2020年3月6日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马某某于2020年4月2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多番传唤被执行人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在四川的准确地址。
后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汾阳法院于2022年9月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近期收到群众提供的准确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行动,奔袭千里终于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案。
根据悬赏公告,群众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核实财产情况并向其送达5000元的罚款决定书。汾阳法院于4月支付举报群众申请执行人马某某缴纳的悬赏金2万元。现罗某某因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执行悬赏
为持续巩固执行攻坚战果,切实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全力破解执行过程中“人难找物难寻”的难题,吕梁两级法院通过常态化发布执行悬赏公告的形式,持续利用“执行悬赏+保险机制”、执行布控措施,借助微信、微博等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现和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积极性,借助群众力量,对被执行人及其名下财产进行围追堵截,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不信不立
不诚不行
希望没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主动及时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让我们行动起来
共同营造
关注执行
见证执行
参与执行的
浓厚社会氛围
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吕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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